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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麟州史事丛考(续)

2014-07-10 09:08:40 来源:杨家将文化研究会 浏览:145
内容提要:堡寨是北宋政府在与西夏长期战争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边境防御性军事据点。

 

浙江大学教授  包伟民

 

  堡寨

堡寨是北宋政府在与西夏长期战争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边境防御性军事据点。它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性州县城市,其军事堡垒的性质十分明确。自北宋元符二年(1099)起,随着宋军对西夏军事战略的转变,修筑堡寨也成了宋军进攻拓边的一个重要手段。[1]

这些军事据点名称不一,除称堡、寨外,还有称城、称镇、称关的,但以称堡与寨最为常见。它们的规模,当然也不能与州府城市相比。元丰五年(1083),徐禧主持修建永乐城,上奏请于永乐城附近修筑六寨六堡以为屏障:“寨之大者,城围九百歩;小者,五百歩。一寨用工略十三万余。堡之大者堡城围二百歩,小者百歩。一堡用工略万三千。其堡寨城围,务要占尽地势,以为永固。”[2] 哲宗元祐末毕仲游上《论河外清野利害奏状》,提到修筑“非用扼控贼冲”的小规模据点,“只消修五百步城垒”[3],与徐禧的说法相合,说明当时宋军修筑堡寨的规模基本如此。

不同堡寨相互之间的关系,至少据存世文献考察看不出十分明确的军事编制序列。大体说,寨的规模与地位要比堡为高,不少堡隶属于寨。元符二年(1090)八月,河东路经略安抚都总管司上报宋廷,称麟府、岚石路进筑四堡四寨毕工,宋廷下诏,令“以通秦堡隶通秦寨,宁河堡隶宁河寨,弥川堡隶弥川寨,大和堡隶大和寨,其逐堡使臣请给,人马粮食、草料,并于所管寨支请”,是为一例。[4]

堡寨有不同的类型,除宋军驻扎戍守者之外,也有一些属于边境蕃汉居民自保型据点。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六月辛卯,内客省使麟州巡检郭守文等上言,称“自四月至六月,三族寨诸蕃四十七族来降”[5],这里的“三族寨”显见是蕃族聚居的堡寨。这类堡寨就不一定有宋军驻扎,但常有“监军”监察当地蕃兵。又如宋人文献中常提到的所谓“护耕小堡”:“弓箭手视之以为生,易其田畴,安其室家,时其糗粮,聚其畜产,”但又“不足守御”,平时并无驻军,只是带有一定防御功能的边民聚居点,一旦敌军来犯,“则委之而趋避”[6]。甚至还有一些堡寨,“楼橹粗完,见各量屯人马,亦有使臣管勾,即不为守御之计,遇有缓急,却令使臣人马与居民弃城而走,赴其它城寨,谓之走寨”。[7] 正规驻军的堡寨,因所处战略位置不同,其在军事上的地位与规模当然也有差异。据前引庆历四年(1044)欧阳修所上《论麟州事宜札子》,谈到麟州所属五寨,“初建五寨之时……寨兵各有定数,建宁置一千五百人,其余四寨各止三百至五百”。后来兵冗,各寨驻军数量才有所增加。不过其中建宁寨置都巡检一员,规模与地位高于其他各寨。

由于戍守军兵增减不定,堡寨废置不常,宋夏沿边堡寨总数难以统计,总趋势是不断增加。据曾巩于元丰三年(1080十一月二十一日上言称:“盖秦鳯、鄜延、泾原、环庆、并代五路,嘉祐之间,城堡一百一十有二,熙宁二百一十有二,元丰二百七十有四。熙宁较于嘉祐为一倍,元丰较于嘉祐为再倍。而熙河城堡又三十有一。”[8] 这些堡寨主要分布在陕西路,河东路麟府地区堡寨数量不多,地位却很重要。

自庆历元年西夏攻陷丰州后,麟府地区所辖堡寨全都位于屈野河以东,沿河分布,占据形势,控扼要害,保护粮道,巡檄边境,下文对麟州所辖堡寨略加考订。[9]

浊 轮 寨

《长编》卷五三咸平五年十二月壬午:“先是麟州界首领拉尔结玛等三族千五百帐,以浊轮寨失守,相率越河内属,遂分处边境……。”又《武经总要》:“浊轮寨,控合河路,至道中以重兵戍守,置浊轮寨,部署蕃戸,三挨次一千五百帐徙于岚石州,给田居之,今陷于贼。”估计浊轮寨位于屈野河之西,咸平五年后未再复筑。

银 城 寨

《武经总要》称:“银城寨,即麟州废县。”当指唐代张说“掩击党项于银城,大破之遂,奏置麟州”之地(《长编》卷一三三庆历元年八月戊子),后麟州移治新秦,此地遂废。据《长编》卷一八五嘉祐二年二月壬戌条所载,“大中祥符二年始置横阳、神堂、银城三寨,皆在屈野河东,以衙前为寨将,使蕃汉义军分番守之。又使寨将与缘边酋长分定疆境。……银城寨西至榆平岭四十里,西南至清水谷掌五十里,次南至洪崖坞四十里,次南至道光谷中岭上六十里”,则此地真宗时期已修复为兵寨。然《武经总要》称其“庆历中始筑”,《会要》方域一八之二五也载:“银城寨,在麟州银城县,庆历五年置。”则是大中祥符二年后废而复置?又《武经总要》称其“西接西界榆平岭三十五里”,与前引《长编》卷一八五记载所称四十里不合,或者既废复置之时又移易了寨址?待考。总之庆历五年修筑以后,银城寨一直是麟州所辖的一个重要堡寨,至北宋末年未改,在《九域志》及《宋志》均见载。此寨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一百六十四贯六百一十三文(《会要》食货二二之五“盐法五·麟州”。下文有关麟州诸堡寨卖官盐年额文献出处同此)。

神 木 寨

其址即今神木县之所在,《雍正陕西通志》卷三《陕西布政司》:“神木……本宋神木寨也。”它的隶属关系,《会要》方域一八之一六称“庆历八年置,在连谷县”,《九域志》系之于银城县,《宋志》则系之于新秦县,实令人诧异。联系前引《会要》方域六之五所载详定《九域图志》所编修官蔡经国的札子:“照对旧《九域图志》,并载麟州管下新秦、银城、连谷三县,各有所管堡寨山川界分,本州今供,却只作新秦等县,其银城、连谷并属新秦。”估计麟州因系边境,居民稀少,州县行政一切以边防为要,各县辖境不十分固定,以致堡寨所隶县区也前后有变动。到北宋末期,麟州三个属县实际已并成一个大的政区统一管辖,因此宋廷干脆废罢银城、连谷两县,而神木寨之系于新秦县,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长编》卷一八九嘉祐四年二月乙亥条有如下记载:“河东经略安抚使孙沔请废府州西安、靖化、宣威、清塞、百胜、中候,及麟州横戎、神(林)[木?]、惠宁、肃定、镇川、临寨等十二堡寨使臣,其兵马粮草令旁近大寨番遣人守护之。复创麟州西裴家垣寨积粮草,以应接麟州。诏存府州中候、百胜、清塞,麟州镇川寨,余从之。”可能是当时宋夏关系相对缓和,所以边境有减损戍兵的措施。不过此后不久随着宋夏关系再度紧张,所减损使臣兵员估计也就再度增添了。

神木寨原为第三副将驻扎之地,元符二年八月后,随着宋军对西夏展开拓边行动,屈野河西岸大片土地被宋军控制,以致神木寨“已系近里”,所以宋廷下令第三副将移驻于大和寨(《长编》卷五一四元符二年八月辛卯、甲午)。此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一百九十七贯八百五十文。

横 杨 寨

《会要》方域一八之一七:“横杨寨,在麟州新(泰)[]县,天禧四年置,治平元年再废。”所谓“再废”,说明此前也有废置。治平元年废寨后,文献中未再见有此寨记载。

建 宁 寨

此寨在银城县。据《武经总要》:“建宁寨控张师岭一带戎马来路,康定中,贼陷宁远寨,特筑城,赐今名。东至府州中侯寨十二里,西至麟州五十里,东北至府州静化堡,北至静羌堡十七里。”则其前身为宁远寨。庆历二年五月丁未,宋廷奖赏修筑建宁等寨之功,河东路都转运使明镐因此从户部郎中迁官左司郎中(《长编》卷一三六“是日条)。靖康元年十月金人攻陷建宁寨,知寨官杨震战死(《三朝北盟会编》卷五八是月十七日条)。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八十八贯四百五十文。

神 堂 寨

此寨在新秦县。前引《长编》卷一八五嘉祐二年二月壬戌日记事已载:“大中祥符二年始置横阳、神堂、银城三寨,皆在屈野河东。”《会要》方域一八之二六却称“神堂寨,麟州,庆历五年置,在新秦县”。估计是大中祥符二年初置后又省废,庆历五年复置。神堂寨为麟州主要堡寨之一,直至北宋末年不废(《九域志》、《宋志》)。此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二百七十九贯二百七十三文。

大 和 寨

大和寨为元符二年宋军拓边进筑的产物,此年八月辛卯(二十日),河东路经略安抚都总管司上奏称进筑八处堡寨完工,宋廷赐名其中修筑于大和谷者为大和寨,并添置第十三将,屯戍新拓边地区。同时,将原驻扎在神木寨的第三副将移驻大和寨(《长编》卷五一四是日条)。又据《宋志》所载:“大和砦,地名大和谷,元符二年进筑,赐名。东至神木寨五十五里,南至弥川寨三十里,西至饶咩浪界堠七十里,北至清水谷三十里。”则此寨当在屈野河西岸地区。

静 羌 寨  (堡)

《长编》卷二八七元丰元年闰正月丁丑日记事、《会要》食货二二之五“盐法五·麟州”、《九域志》及《宋志》均称“静羌寨”。《九域志》及《宋志》且载其在新秦县。《会要》方域一八之六却载:“静羌堡,在麟州,庆历八年置,在连谷县。”《武经总要》也作“静羌堡”:“控兔毛川一带贼路,东南至建宁寨十七里,西至镇川堡十二里,至州三十八里,南至黄河没遮川百里,北至西界。”或者在新秦县者为静羌寨,而在连谷县者为静羌堡?待考。静羌寨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为七十一贯八百四十三文。

神 堂 堡

《武经总要》:“神堂堡,即麟州旧城也。咸平中废,庆历中修复。东至大堡津一百里,西至故麟州,南至银城寨四十里,北至建宁寨五十里。”未知这里所说的“麟州旧城”与“故麟州”两者究竟是什么关系,所指究系何地?《武经总要》下文“横戎堡”条又载:“横戎堡,废寨也。……东至神堂寨十五里,西控窟野河西界梁版谷,南至神堂堡十五里……。”可知神堂寨与神堂堡确为两个并存的堡寨。但检《九域志》与《宋志》,皆只载神堂寨,而不载神堂堡,可能到北宋后期此堡已废。又当时陕西秦凤路环州通远县也有神堂堡,“大观二年置”(《会要》方域二〇之一四),应该与麟州此堡非一事。

横 阳 堡

横阳堡在连谷县。前引《长编》卷一八五嘉祐二年二月壬戌日记事,称“大中祥符二年始置横阳、神堂、银城三寨,皆在屈野河东”,《九域志》称其为镇,《会要》食货二二之五及《宋志》则称其为堡。那么“横阳”一名是否可能同时设有堡、寨或镇,现存文献无法确证,目前只能视之为一地多名。又据前引《武经总要》,谓“横阳堡,天祐中置,北控横阳河一带贼路,东至府州靖化堡八十五里,西至西界不和市我友谷,南至故连谷县,北至横阳河”。则此堡之初置早在唐末天祐(904-907)年间,大中祥符二年实为重筑。此堡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二百三十九贯八百一文。

又据康兰英《神木县麟州城、黄羊城遗址考查札记》,现今在窟野河东店塔镇店塔村东北的山梁上有一古遗址,当地民众称之为黄羊城,经考古调查,在“黄羊城出土的残碑上有‘随侍横阳’、‘复持将节’字样”,因此她认为“这是黄羊城就是当年横阳堡的实物依据,黄羊城应该就是宋时的横阳堡”。 [10]

临 塞 堡

据成书于庆历四年的《武经总要》,当时麟州有临塞堡:“临塞堡,东至镇川堡三十里,西至故连谷县路西界大横水谷约六里,南至州十三里,北至横阳堡八里。”前引元祐末年毕仲游所上《论河外清野利害奏状》,提到“契勘麟、府州界更有大沙窑堡、河西堡、临塞堡、中候四望堡、来远堡、金胜堡、横戎堡、奈远堡、焦山堡,亦系久来毁废堡寨”,则庆历后临塞堡即已废弃。至于是否系嘉祐四年应孙沔建请所废,待考。

阑 干 堡

《会要》方域二〇之一二:“(陕西)[]东路麟州连谷县栏干堡,治平三年置。”但《九域志》、《宋志》两书则均记其隶银城县。此堡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九十五贯五百五十一文。

镇 川 堡

镇川堡在新秦县。据《会要》方域二〇之二及《长编》卷一三六庆历二年五月丁未日记事,此堡庆历二年置。《武经总要》载镇川堡的地理位置:“镇川堡,居兔毛川西岭上。景徳以前岁运麟州刍粮下营堡防援,即此地。今设城堡,扼塞岭三松木一带敌骑侵寇。东至静羌堡十三里,西至镇川堡(?)十三里,南至横戎堡二十五里,北至横阳河。”此堡地势重要,嘉祐四年孙沔请减废麟、府州沿边堡寨使臣,麟州独镇川堡不废。《九域志》及《宋志》均有记载,可证及至北宋末年此堡一直存在。镇川堡熙宁十年卖官盐定额为八十七贯九百四十五文。

横 戎 堡

《武经总要》有载:“横戎堡,废寨也,地控横阳川贼路,庆历中重修。东至神堂寨十五里,西控窟野河西界梁版谷,南至神堂堡十五里,北至麟州十五里,西至白草坪贼路。”然至元祐末年毕仲游上言时,已称“契勘麟、府州界更有……横戎堡……亦系久来毁废堡寨”。《九域志》及《宋志》均未载此堡,看来北宋后期此堡已久被毁废。前引嘉祐四年河东经略安抚使孙沔请废麟、府州十二堡寨使臣,包括横戎堡,此堡有可能即于嘉祐四年被废。

神 树 堡

《武经总要》载:“神树堡,麟州旧寨也,咸平中废,庆历中修复。东南至通津堡,西至西界,南至黄河十里,即合河津路。”此后诸书均未再见关于此堡的记载,估计后已毁废。《武经总要》同卷又提到有“神树寨”,如“肃定堡”条下载:“南至神树寨二十里”,“惠宁堡”条下载“北至神树寨二十里”,从这些记载分析,所指并非神树堡的地点,但此书麟州“堡寨十二”中并未见神树寨一条,府州所辖堡寨中也未检到神树寨的记载,待考。

肃 定 堡

肃定堡在银城县,庆历年间已置,《武经总要》载:“肃定堡,地名清水谷,南至神树寨二十里,北至银城寨二十五里。”后毁废,因此至熙宁七年五月,知太原府刘庠“又请修筑惠宁、肃定、神木三堡,募民子弟技击剽锐者,籍为勇敢,以待陷坚走敌,流罪以下情可贳者,免杖,徙实河外”,宋廷“从之”(《长编》卷二五三“是月月末条”)。元祐末年毕仲游上言提到的敌军前来围攻时使臣与居民即弃城而走的“走寨”,也就是刘庠建请修筑的惠宁、肃定、神木等三堡。《九域志》与《宋志》均见载。熙宁十年,肃定堡额定卖官盐年额为三十八贯四百十八文。

惠 宁 堡

惠宁堡在新秦县,据《会要》方域二〇之一一,“庆历五年置”。《武经总要》载其方位:“惠宁堡,西控泥多谷、窟野河一带贼路,西北至麟州,南至银城寨二十五里,北至神树寨二十里。” 也是熙宁七年刘庠建请修筑、且被毕仲游提到的三个“走寨”之一。《九域志》与《宋志》见载,此堡熙宁十年所定卖官盐年额三十九贯二百九十三文。

神木堡

神木堡在银城县,与前文所述肃定堡及惠定堡相同,唯未见于《武经总要》所载之麟州十二堡寨,然《会要》方域二〇之四明载其“庆历五年置”。《九域志》、《宋志》、以及《会要》食货二二之五“盐法五·麟州”条,均同时记载神木寨与神木堡,说明这两个同名的寨与堡确系同时存在的边塞军事据点。元丰五年八月,据河东经略司上言,“麟州神木堡与西贼斗敌”,由于监押贾黙以众先退,致使廵检高素战死。此堡熙宁十年所定卖官盐年额六十九贯六十三文。

通 津 堡

通津堡在银城县,《武经总要》载其方位:“通津堡,筑城控合河津路,东至石马川路,南至黄河一百步,西至神树堡四十五里,北至府州一百十里。”可见它是与岚州黄河东岸合河津隔岸相对、确保麟州交通要道畅通的军事据点。《九域志》与《宋志》均见载,熙宁十年卖官盐年额二百八十贯八十二四文。

大 和 堡

大和堡为哲宗后期西向拓边时所筑,位于屈野河西岸,即前述元符二年八月辛卯河东路经略安抚都总管司所言修筑完工的四寨四堡之一,堡所在地点称“玛克密娘”,当时宋廷令“大和堡隶大和寨”。《宋志》载其方位“东至肃定堡界二十五里,南至清水谷二十里,西至松木晋堆界六十五里,北至银城砦二十五里”。(待续)



[1] 曾瑞龙:《拓边西北:北宋中后期对夏战争研究》,第四章《从妥协退让到领土扩张:论宋哲宗朝对西夏外交政策的转变与军事战略的兼容性》,(香港)中华书局,2006年,125-164页;李华瑞:《宋夏关系史》,第八章《宋夏缘边的城、寨、堡》,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221-311页。

[2]《长编》卷三二八“元丰五年七月戊子”。

[3] 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三,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明刻本。据《长编》卷四八四“元祐八年六月甲子条”记事:“提举河东路刑狱毕仲游为职方员外郎。”估计此奏当即仲游在河东宪臣任上所奏。

[4]《长编》卷五一四“是月辛卯条”记事。

[5]《太宗皇帝实录》卷二九。

[6]《长编》卷四七三“元祐七年五月癸未条”所载熙河兰岷路经略使范育上言。

[7] 前引毕仲游奏札,《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三。

[8]《曾巩集》卷三《请减五路城堡》。中华书局点校本。

[9] 周群华《宋麟府丰三州建置及其战略地位》,《四川文物》1995年第6期,59-64页,初步考证了麟、府、丰三州堡寨设置问题。

[10] 康兰英:《神木县麟州城、黄羊城遗址考查札记》,2007821—22日神木县“杨家将文化研讨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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