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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将疑难问题考辨

2022-05-25 09:39:33 来源:杨家将文化研究会 浏览:73
内容提要:近百年来,有关杨家将研究的论文已发表了数十篇,著作也出版了十来部,应当说创获良多。但近年来,其进展较为缓慢,颇有难以深入之感。究其原因,文献资料太少,许多重要问题至今无法解决,如杨弘信葬在哪里?他的父、祖是谁?杨业生于何年,葬于何地?他的妻子姓折么

杨家将疑难问题考辨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李裕民

近百年来,有关杨家将研究的论文已发表了数十篇,著作也出版了十来部,应当说创获良多。但近年来,其进展较为缓慢,颇有难以深入之感。究其原因,文献资料太少,许多重要问题至今无法解决,如杨弘信葬在哪里?他的父、祖是谁?杨业生于何年,葬于何地?他的妻子姓折么?等,都无法找到答案。研究的出路何在?①寻找杨家墓地,期待考古新发现。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②从不同角度审视现有资料,这可提出一些新的观点,但不易有比较大的突破;③更加仔细地研究现有资料,像研究古文字那样逐字逐句地考察,去发现、搜集不引人注意的新资料,以解决杨家将研究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本文试图走这第三条路。

一、天波杨府杨业家庙说质疑

王超伟《天波杨府散记》:

“天波杨府是北宋名将杨业的府邸,位于东京汴梁城天波门外,金水河旁,故名天波杨府。杨业为国捐躯后,六郎杨延昭为追念其父,奏请太宗将天波府改建为寺院。宋太宗念其孝心,恩准并赐名‘孝严寺’,自此‘天波杨府’成了杨家敬奉祖宗的宗庙。”“今日的天波杨府是严格按照《宋东京考》、《如梦录》、《祥符县志》等史籍的记载,参照杨家家庙孝严寺,‘佘太君庙’等建筑建成。”[1]

按:《宋东京考》一书,系抄自李濂(14891566)《汴京遗迹志》,李书是这样记载的:

“孝严寺,在城之西北隅旧金水门内,即宋太尉杨业之家庙也。雍熙丙辰五月,业死节朔方,其子请改家庙为寺,以荐其父,太宗嘉其孝,乃俞其请,赐额曰孝严。宋鼎南迁,毁于兵火。”[2]

按:雍熙共四年,即甲申、乙酉、丙戌、丁亥,并无“丙辰”,丙辰乃丙戌之误。杨业之死在雍熙三年七月而非五月。

此书作于嘉靖二十五年(1545),上距杨业之死(986)已559年,它是根什么材料编入的呢?书中并没有提到。

或云:天波杨府,是杨六郎上奏,以父杨业府第为家庙,后称天波杨府。

按:家庙制度,唐代相当兴旺,到五代,完全消亡。宋初依然没有家庙制度。这有许多文献为证。

宋司马光在为文彦博作其家庙碑记时说:“唐世贵臣皆有庙。及五代荡析,士民求生有所未遑,礼颓教侈,庙制遂绝。宋兴,夷乱苏疲,久而未讲。仁宗皇帝闵群臣贵极公相,而祖祢食于寝,侪于庶人。庆历元年,因郊祀赦,听文武官依旧式立家庙,令虽下,有司莫之举,士大夫亦以耳目久不际,往往不知庙之可设于家也。”[3]

《宋史》卷一〇九,2632页《礼志》:

“群臣家庙,本于周制,适士以上祭于庙,庶士以下祭于寝。唐原周制,崇尚私庙。五季之乱,礼文大坏,士大夫无袭爵,故不建庙,而四时寓祭宗室。庆历元年(1141),南郊赦书,应中外文武官并许依旧式立家庙。已而宋庠又以为言,乃下两制礼官,详定其制度。”

《长编》卷一三四,3197页:庆历元年十一月丙寅,“诏……自今功臣不限品数,赐私门立戟,文武臣僚许立家庙,已赐门戟者仍给官地修建,令有司检详制度以闻”。注:“《张方平传》云:录用功臣后,加赉戍边守将,功臣立私庙、赐戟,凡九事,皆方平建白。”

然而许久无人响应,皇祐二年(1050)十二月甲申朔,又下诏:“班三品以上家庙之制。初,宰臣宋庠言:庆历元年赦书,许文武官立家庙,而有司终不能推述先典,因循顾望,使王公荐享,下同委巷,衣冠昭穆,杂用家人。缘偷袭弊,甚可嗟也。臣尝因进对,屡闻圣言,谓诸臣专殖第产,不立私庙,宁朝廷劝戒有所未孚?将风教颓陵终不可复?睿心至意,形于叹息。”[4]

直到仁宗庆历元年,才有人提出,应恢复家庙制度。皇祐二年(1050),正式颁布具体政策,但还是没有人建家庙。至和二年(1055)六月,文彦博为相,第一个提出修家庙,得到批准,但不知家庙需按什么形制修建。后到长安,他找到唐代一座杜家的旧家庙,于是才仿照这一模式,在嘉祐四年(1059)秋修成宋代第一座家庙。这就是说:从公元907年五代废止家庙以来,过了152年之后,文彦博首次执行诏令建成家庙。[5]在杨业、杨延昭时代,根本没有家庙制度,所谓杨延昭上奏以杨业家庙改为寺之说,纯出后人杜撰。

二、杨业家属住在郑州

杨业在北汉时,长期在太原任职,其家应居于太原。入宋以后,知代州。代州是对辽作战的前线,杨业居于代州,这是可以肯定的,然其家属住在哪里?在代州,还是别的地方?从现有资料看,其家属既不在代州,也不在开封,而是在郑州。请看下面两条材料:

《宋史》卷二八五《杨业传》:“师还,授郑州刺史。帝以业老于边事,复迁代州兼三交驻泊兵马都部署。帝密封槖装,赐予甚厚。会契丹入雁门,业领麾下数千骑自西京而出,由小径至雁门北口南向背击之,契丹大败,以功迁云州观察使,仍判郑州、代州。”

《长编》卷二一,482页:太平兴国五年十二月丁丑,“以郑州防御使杨业领云州观察使,仍判郑州、知代州事。”

这里,两次提到,太宗命其身兼两职,既“判郑州”又“知代州”,郑州在今河南,代州即今山西代县,两地相去千里,显然,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在这两地任职,那么,“判郑州”为主还是“知代州”为主,为什么要另加一兼职?有关杨家将的研究论著,似乎都没有注意这个问题。现对此试作解释如下。

从杨业行迹看,其主要职责在代州,从太平兴国四年下半年到六年,杨业在代州各要道口至少修建了九个城寨,以防御辽军的南下。[6]显然,郑州只能是杨业的兼职,本人并不到那里上班,家属则安置在郑州。这不是对杨业的特殊政策,而是宋初对待守边将领的国策。在另一位知代州的将领传中有明确的记载。

在杨业去世后三年,第三任知代州的是谭延美。《宋史》卷二七五《谭延美传》:“端拱元年(988)徙知宁远军……二年(989),进邕州观察使判亳州兼知代州,是时任边郡者皆令兼领内地一州,处其家属。”这里,明确指出了“任边郡者皆令兼领内地州,处其家属”,此说明这是统一的政策,“兼领内地一州”的目的是“处其家属”。亳州在今安徽,属内地,代州属边郡,这里“判亳州兼知代州”,切不可理解为判亳州是主要的、代州则是次要的。正确的解释是代州是主要的,谭延美的实际职务是知代州。2005年,山西平定县天宁寺西塔中发现两通宋碑,其一为至道元年(995)四月二十九日知平定军谭延德造舍利塔碑铭,铭中提到其兄时说:“兄美邕州观察使判代州”根本不提亳州,这说明代州是他实际负责的地方,必须提及,而亳州是挂名的,是安置家属的地方,故可省略。将亳州置于代州之前,是因为论级别亳州属望,代州属上,亳州比代州高,就像郑州属辅,比代州高一样,所以杨业之职先提郑州,后提代州。

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家属的安全,二是一且主将叛变投敌,家属就是人质。这是皇帝对边防将领的防范措施,并不单是因为杨业是北汉的降将。

应当指出,对待守边将领兼职的政策,太祖与太宗既有相同处,也有不同点。关于太祖的政策,请看下面两条材料。

“太祖时以李汉超为关南巡检使捍北虏,与兵三千而已。然其齐州赋税最多,乃以为齐州防御使,悉与一州为赋,俾之养士”[7]

“国初,并、益、广南各僭大号,荆湖、江表止通贡奉,西戎、北狄皆未宾伏。太祖垂意将帅,分命汉超及进等控御西北,其家族在京师者抚之甚厚;所部州县筦榷之利悉与之,恣其回图贸易,免所过征税,许令召募骁勇以为爪牙,凡军中事悉听便宜处置;每来朝,必召对命坐,赐以饮食,锡赉殊异,遣还。由是边臣皆富于财,得以养士用间,洞见蕃夷情状,时有冦钞,亦能先知预备,设伏掩击,多致克捷。故终太祖世,无西北之忧,诸叛以次削平,武功盖世。斯乃得壮士以守四方,推赤心置人腹中之所致也”[8]

可见在内地有兼职,宋太祖时就存在,只是太祖时边将的兼职是有实际利益的,即将该州的赋税都给了大将,而太宗时的兼职并无这一好处,它只是用于安置家属。太祖时边将家属多安置在首都,太宗则安置在内地。总之,太祖对边将政策比较宽松,太宗则收紧了。太宗的收紧可能就从杨业开始。

三、杨业死亡的具体月日考

杨业在雍熙三年(986)被辽国所擒,不食三日死,各家无异词,但具体月日出入颇大。凡三说,宋方记载有三、辽国记载有一。

1.五月

《宋史》卷五,78页《太宗纪》:五月丙子(9日),“召曹彬、崔彦进、米信归阙,命田重进屯定州,潘美还代州,徙云、应、寰、朔吏民及吐浑部族分置河东、京西。会契丹十万众复陷寰州,杨业护送迁民,遇之,苦战力尽,为所禽,守节而死”。

2.八月

宋王称《东都事略》卷三:“八月丁酉(1日),云州观察使杨业与敌战,死之。”

《长编》二七,623页:“八月初,徙云、朔、寰、应四州民,诏潘美杨业等以所部兵护送之。……业……乃引兵自石跌路趋朔州……业力战自日中至暮,果至谷口,望见无人,即拊膺大恸,再率帐下士力战,身被数十创,士卒殆尽,业犹手刃数十百人,马重伤不能进,遂为敌所擒。……乃不食三日而死。”

辛亥(15日),诏削美三任,侁除名配金州,文裕登州。赠业太尉、大同节度使,赐其家布帛千疋、粟千石。”

3.

司马光《稽古录》卷一七:“秋,契丹陷寰州,潘美等败于陈家谷,杨业死,契丹复据云、应、朔州。”

4.辽国记载在七月

《辽史》卷十一,124页:“七月丙子(9日),枢密使斜轸遣侍御涅里底、干勤哥奏复朔州,擒宋将杨继业,及上所获将校印绶诺勅,赐涅里底等酒器银器。

辛卯(24日),斜轸奏:大军……入寰州,杀守城吏卒千余人。宋将杨继业,初以骁勇自负,号杨无敌,北据云、朔数州,至是引兵南出朔州三十里,至狼牙村,恶其名不进,左右固请乃行。遇斜轸伏四起,中流矢堕马,被擒,疮发,不食三日死,遂函其首以献。”

第一说,毕沅已作驳斥,其驳有理,兹不赘言。[9]

第二说中,又分为二说,一是81日,二是815日之前,但具体日子不详。按:815日是惩处潘美等人、并赠杨业官的时间,必在朝廷得到杨业死的消息之后。从这两条材料上找不到具体日期。

第三说,比较笼统,但司马光将此事放在六月条之后,显然是不同意五月说的,至于究竟是七月还是八月,他拿不准,所以采取模糊笔法,说明他是相当谨慎的。

宋记载中另有一条与之相关的材料值得注意:

《长编》卷二七,620页:雍熙三年七月,“左谏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事张齐贤言事颇忤上意,于是上问近臣以御戎计策,齐贤因请自出守边。戊子(21日),授齐贤给事中、知代州,与都部署潘美同领缘边兵马”。

按:杨业原知代州,现在以张齐贤代替,则必是朝廷知杨业死的消息以后的举措。对此事与杨业之死的关系,王称有更明确的记载。

《东都事略》卷三二:“雍熙三年,大举北伐,代州杨业战没。太宗访近臣以策,齐贤请行,即授给事中、知代州,与潘美同领缘边兵马。”

以上可知,杨业之死必早于七月二十一日之前。单凭这一条,足可以肯定《东都事略》和《长编》的八月死之说是完全错误的。

这一条还有更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它可以作为推算杨业之死日期的起点。往前推,需要考虑几个因素:①潘美派人到辽国打听杨业的时间;②潘美等人知道消息后需要商量如何推卸责任的时间;③派人到开封上奏的时间;④朝廷商量善后事宜(抚恤与委派继任者以及对辽国政策要作适当的调整)的时间。

1项约需2天。第2项需1天。第4项约需2天。第3项的计算比较复杂,需作仔细论证。

这里有两个参照系数。第一,日本僧人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的记载,他于熙宁五年(1072)十一月一日,成寻离开封,经泽州(今晋城)、潞州(今长治),十九日至太原。二十二日北上,二十五日到代州。[10]去除体息2日,实际用了23天。这是旅行人所需的时间。第二,军事战报的递送则快得多。四月辛丑(3日),“克云州(今大同)”[11]。“四月九日,外殿直李规走马到阙奏:大军收下云州,杀戮贼军并尽,所有百姓并依圣旨存留安抚讫,并收到衣甲器械鞍马钱帛粮草极多者”[12]。克云州后6日即到开封报捷。则自代州到开封5天就够了。潘美关于杨业失败事应分两步上奏,第一次上报失败被俘,这是重大军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第二次是事后查被俘后的结果,这就可以稍缓,但也不能太慢,可能用67天。

这样,四项相加,约需1112天,由721日上推,其死亡时间应在79日~10日。

第三说是辽国的记载,最值得重视,这是当事人的奏报。79日上奏“擒宋将杨继业”,这是最重要的线索。只要解决上报到哪里,从抓获到上报需要多少时间,即可推算出杨业被擒的时间。辽有五京,此时,掌管实权的萧太后,当时在幽州。

《辽史》卷十一,124页:“夏四月己亥朔,次南京北郊。……癸丑(5日),上次涿州东五十里。……五月壬午(15日),还次南京。”南京,即幽州,今北京。

杨业被擒的地点在朔州南,这是辽的重大胜利成果,为了表功,必然会立即上报,从朔州到幽州,约800里,《太平寰宇记》卷四九:“云中东取宁武妫州路至幽州七百里。”

要按平时的速度,需要10天左右,军事奏报讲究及时、火速,路上约需23天,则杨业被擒约在七月六日或七日晚,而杨业是被擒后三日死的,则其死的时间应在七月九日或十日。

七月二十四日,则是杨业死后“函其首以献”的时间。

这里所考,和上述根据宋方记载所作的推算相合,结论大致如下:杨业于雍熙三年七月六日(或七日)被擒,九日(或十日)不食而死。这一估计的时间与实际时间的误差,相信不会超过一两天。

四、杨业是绝食而死的吗

宋、辽双方的记载都说杨业被擒后“不食三日死”。有人据此认为杨业就是绝食而死,这是值得商権的。“不食”是中性词,就是不吃饭,它有两种可能:一是自己主动不吃(即绝食),二是因病不能吃。究竟是哪一种理解符合事实,需要查看相关的背景材料。

先看宋方记载:

1)《杨文公谈苑》[13]:“业独手杀百余人后就擒,太息曰:‘上遇我厚,为奸臣所逼致败,何面目虏中求活哉!’遂不食三日死,天下冤之。”

2)曾巩(10191083):《隆平集》卷一七:“犹手刃数十百人,因重伤为敌所获,太息曰:为奸臣所逼,王师败衂。不食三日而死。”

3)《宋会要》职官六四之六,3823页:业犹手刃数十百人,马重伤不能进,遂为虏所擒。因太息曰:‘帝遇我厚,为奸臣所逼,使王师败婴,何面目于虏中求活哉?’因不食三日死。”

4)《长编》卷二七,622页:“业既被擒,因太息曰:‘上遇我厚,期捍边破贼以报,而反为奸臣所嫉,逼令赴死,致王师败绩,何面目求活于异地?’乃不食三日而死。”

5)《东都事略》卷三四:“犹手刃数十百人,因重伤为敌所获,乃息曰:‘业为奸臣所迫,致王师败衂’。不食三日而死。”

6)《十朝纲要》卷二:“八月,契丹陷寰州,潘美等败于陈家谷,杨业战没,契丹复据云、应、朔州。”

7)《宋史》卷二七二《杨业传》:业犹手刃数十百人,马重伤不能进,遂为契丹所擒,其子延玉亦没焉。业因太息曰:上遇我厚,期讨捍边以报,而反为奸臣所迫,致王师败绩,何面目求活耶?’乃不食三日死。”

以上关于杨业的被擒有两种说法:第一,马重伤(37)。第二,因重伤(25),未提及马,显然是指是人受重伤。

关于杨业死的说法有二:第一,不食三日而死(25),这是中性词,未表明是主动还是被动。第二,“不”之“前”有因果关系词:遂不食三日而死(1),因不食三日死(3)。乃不食三日而死(47),后者是有意不食,也就是绝食而死。

杨业被擒和死亡都发生在辽地,宋方的记载不是第一手资料,上述两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还得看辽方的记载。

辽方的记载有3条:

《辽史》卷一一,124页《圣宗本纪》:“业……遇斜轸伏四起,中流矢,堕马被擒。疮发不食,三日死,遂函其首以献。”

《辽史》卷八三,1302页《耶律斜轸传》:“继业为流矢所中,被擒。斜轸责曰:‘汝与我国角胜三十余年,今日何面目相见。’继业但称死罪而已。初,继业在宋,以骁勇闻,人号杨无敌,首建梗边之策,至狼牙村,心恶之,欲避不可得,既擒,三日死。”

《辽史》卷八三,1303页《耶律奚低传》:“继业败于朔州之南,匿深林中,奚低望袍影而射继业堕马。先是,军令须生擒继业,奚低以故不能为功。后太后南伐,屡有战绩,以病卒。”

这里,一致认为是辽将用箭射中杨业,使杨业从马上掉下来的。一箭能将名将射下马来,其伤肯定是很重的,是射中了关键部位,因此“疮发,不食三日死”。外科大都知道受重伤不能进食,是正常现象,“疮发,不食三日死”只能理解为因为疮发,不能进食而死。如果杨业只是小伤,没有大碍,是因为自己绝食而死,那么耶律奚低活捉他,就是很好地完成了“生擒继业”的任务,立了头功,应受最高奖赏。然而他却“不能为功”,即功劳簿上不给他记一笔。显然,只能理解为杨业被他射中关键部位,导致死亡,杨业并非绝食而死。从人的生理上说,不食三日是死不了的,文天祥被俘后“在道,不食八日,不死,即复食”。[14]便是明证。

笔者以为辽方的记载是可靠的,因为杨业死于辽方,他们是亲眼目睹的,是第一见证人。更重要的是,本来,杨业的被擒是耶律奚低的功劳,但他因为没有完成“生擒继业”的任务,就不算立功(“不能为功”)。如果杨业的死是由于自己绝食而死,与耶律奚低没有关系,意味着耶律奚低立了头功,应当得到最高奖赏。反之,他没有得到奖励,只能证明是他射中致命的一箭,导致杨死亡。所以,不食三日而死,是客观事实。究其原因则是因为“疮发”,即被箭射中关键部位,导致不能进食而死。[15]《隆平集》和《东都事略》说他受重伤而不食三日死,较接近事实。《宋会要》和《宋史》记载马受重伤而被擒,因(或乃)不食三日死,不符合事实。《新版辞海》直接写作“杨业绝食而死”,则更不准确。

五、《宋史·杨业传》“朔州之败,

无一生还者”之说不可靠

朔州之战的最后时刻,杨业对部下说过一段话。

《宋史·杨业传》:朔州之败,麾下尚百余人,业谓曰:‘汝等各有父母妻子,与我俱死无益也,可走还报天子。’众皆感泣不肯去……无一生还者。”

这是在战场上杨业对自己部下说的话,只有部下才能听到,然而部下又全部战死,那么这段话怎么会凭空传到宋人耳中的呢?反之,如果有人传到宋境,则说明“无一生还者”这句话不实。两者必居其一。问题是,两者之中究竟哪一种说法比较符合事实呢?这需要往上追溯,寻求最早的有关记载。

在它之前,南宋淳熙十二年(1185),王称《东都事略》卷三四本传云:

“阵之将陷也,麾下犹百余人,业谓曰:汝曹各有父母妻子,速去报天子,无与我俱死。众皆流涕不去,遂俱死,无一生还者。”

又往前,有淳熙十年(1183)李焘《长编》的记载[16]

“其败也,麾下尚百余人,业谓曰:‘汝等各有父母妻子,与我俱死无益也,傥敌人散去,尚可还报天子者’。众皆感泣不肯去,遂俱死,无一人生还。”

更前,有北宋曾巩(10191083)《隆平集》卷十七本传:

“阵将陷,麾下犹余百人,邺谓曰:‘汝曹各有父母妻子,速去,尚有生还报天子者,无与我俱死于此。’皆流涕不去,无一获还。”

最早则有杨亿(9741020)之说:

“时从卒尚百余人,业谓曰:‘汝等各有父母妻子,倘鸟兽散,尚有得还报天子者,毋与我俱死。’军士皆泣不肯去,其子延昭(民按:当作“延玉”)死之。”[17]

这里,只说“军士皆泣不肯去”,其子随之而死,并没有说部下全死。杨亿是《太宗皇帝实录》的编纂者,这一记载可能来自《太宗皇帝实录》的《杨业传》,如此推测不误,则“无一人生还”之说出现比较晚,属北宋中期人的加工,首见曾巩的《隆平集》作“无一获还”,李焘《长编》始作“无一人生还”。

《隆平集》为什么要增添“无一获还”一句呢?从上下文看,是为了说明杨业“与下同甘苦”。

《宋史·杨业传》以上一段话,是为了说明“为政简易,御下有恩,故士卒乐为之用”。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四之五(第3823页):“业力战自日中至暮,果至谷口,望见无人,即拊膺大恸,再率(上)[]下士战,身被数十创,其子延玉死焉。帐下士殆尽,业犹手刃数十百人,马重伤不能进,遂为虏所擒。”

这里说:“帐下士殆尽”,是指杨业部下绝大部分都死了,也即当时没有全部战死。关于这一点,还有一重要佐证。

端拱二年(989)春正月癸巳,知制诰田锡奏曰:“……近代侯伯,各有厅直三五十人,习骑射为腹心,每出入敌阵,得以随身,后来不敢养置。昨杨业陷阵,访闻亦是无自己腹心,以致为敌人所获。今虽时异事殊,然废置利害,亦宜询访行之,又可于沿边诸郡择有勇智者命为刺史。”[18]

这一席话,距杨业之死仅2年多,其说是访问而得,是大臣上给皇帝的奏章,应当说是相当可靠的。它很清楚地表明:杨业之死与没有腹心有关。所谓腹心就是亲兵或牙兵,五代时,每个节镇都养有一批亲兵,他们武艺高、待遇丰厚,每遇战事,冒死护卫主将,不惜牺牲自己。所以主将很少死于战阵。亲兵既保护主将,也可以帮助主将割据称雄。因此,入宋以后,为了防止武将坐大,逐步削弱亲兵,太祖时,对内地的将军已有限制,尚允许边将拥有亲兵,到太宗时,这一点也全变了。王侁则是最反对边将拥有亲兵的大臣。

太平兴国三年(978)十一月丙申,“初,阁门祗候王侁使灵州通远军还,言主帅所用牙兵,率桀黠难制,虑岁久生变,请一切代之。上因遣侁调发内郡卒徃代,戍卒闻当代,多愿留。侁察其中有旅拒者斩以狥,卒皆惕息。遂将以还”[19]

通远军的主将即太祖时颇受重用的董遵诲。此人尚不能再带亲兵,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杨业是北汉的降将,入宋后所带领的是宋军,太宗用他,但不会非常信赖他,更不会让他拥有亲兵。亲兵与一般兵不同,他们有极严的军纪约束,一般的兵,一旦吃了败仗,败下阵来,不会杀头。而亲兵一旦主将死了,他们会因为没有保护好主将而全部被处死。

杨业待部下有恩,部下为他出死力,这是完全可能的,但他们不是亲兵,没有亲兵的待遇和约束,一旦军情危急,难保其中一部分人会首先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不仅杨业之死,以后又有不少主将阵亡,这使得北宋朝廷不得不调整政策。庆历元年(1041)十二月甲午,韩琦“请陕西、河东诸路部署许置亲兵百五十人,钤辖百人,招讨、都监等七人,月加给钱二百,其出师临敌,主将亡没者并斩。从之”[20]。但这已是杨业死后50多年的事了。

从田锡的杨业无亲兵说,联系较早的记载并无杨业部下全都战死的记载,可以肯定,《宋史》所载“无一生还者”是不符合事实的。有关杨业之战中的一些情况(包括杨业对部下的谈话)能记录下来,当是幸存者提供的。

六、杨沂中不是杨业的后代

《华阴杨氏简编》中第48页称杨沂中之祖是宗闵,宗闵之祖即是杨业,其传承关系如下:

杨弘信————延彬——宗闵————存中

但作者并没有说出其根据是什么。按:这一传承关系完全是伪托的。最有力的反证是宋刘一止为杨宗闵撰写的墓碑,它一开始就写到其族的来历,及其前几代的大名。它一开始就写到其族的来历,及前几代的大名。现引述于下:

“杨氏出姬姓……战国时有名章者出焉,实始为华阴人。族望至汉乃大。魏晋隋唐,冠冕蝉聨,代不乏人,在唐为尤盛。其任于朝者居第列于三坊:曰靖恭,曰修行,曰新昌。子孙分为四院:曰关西,曰蜀中,曰淮南,曰浙中,今散居麟府、雁门等郡都皆关西院子孙也。在江南、闽、越者皆浙中院子孙也。名卿才大夫将帅相臣以勋德著见于史,名字不可疏举。公讳宗闵(10621128),字景贤,代州崞县人也。曾大夫倍以儒学称于乡,值五季乱,晦迹不仕。大父日新,明经上第,仕至承奉郎,赐五品服。父仲臣,举明法科,仕至宣德郎,赠中大夫,累赠太师、代国公。”[21]

它清楚地表明:

1)其传承关系与《华阴杨氏简编》所称完全不同,宗闵之父名仲臣,与延彬毫无关系,其祖名日新,而非杨业,其关系如下:

杨倍——日新——仲臣——宗闵————存中

2)其籍贯是代州崞县(今属山西原平),而不是麟州新秦。

3)从年龄看,杨宗闵(10621128)的年龄比杨畋(10071062)小55岁,比杨文广(?~1074)晚二至三代,比杨延昭(9581014)小104岁,即比延昭约晚三至四代。他怎么可能是杨延彬之子呢?

4)碑称:“今散居麟府、雁门等郡都皆关西院子孙也。”雁门郡即代州,此说明世居代州的杨宗闵家,与世居麟府的杨业家,从族系来源说是同出关西杨氏之后的两支,但那已是相当遥远的事了。刘一止为杨震所作墓碑更明确地说道:“自公曾、高而上,皆葬代郡,遂为代之崞县人。”[22]这就是说:早在其高祖杨倍、曾祖日新以上都葬在代州崞县。

七、试解古北口建造杨无敌庙之谜

我国最早的杨业庙,建于北京密云县古北口,自辽代始建,屡经重修,至今犹存。它有许多谜尚未解开,如它建于何年?是何人所建?为什么要为杨业建庙?为什么建在古北口?由于庙内已无早年的碑刻,以上问题并没有明确的答案,现在试图搜集间接的证据,对此提出初步的推测,希望为最终的解决,提供一些便利。

有关此庙的记载,最早见于至和元年(1055)刘敞作的《杨无敌庙》诗[23],上距杨业去世69年。诗中并未说此庙是新建的,则建筑年代应远早于是年。36年后,即元祐六年(1091)彭汝砺作《古北口杨太尉庙》,称“祠庙岩岩古到今”[24],称此祠存在的时间是从“古到今”,如果没有上百年历史,恐怕很难称作“古”。以此估计,其初建时间很可能在杨业死后不久。

古北口在燕京(今北京)之北200多里处,一直是辽的领地,修庙人显然应当是辽人,而非宋人。然辽人有汉族与契丹等族之分,有百姓与官府之别,到底是哪一类人呢?笔者以为汉人的可能性极小,倘若是汉人所修,应修于杨业与汉人有过接触的方,如曾被杨业攻占过的云、应、寰、朔四州,而古北口,杨业从未到过。苏颂(10201101)《和仲巽过古北口杨无敌庙》诗云,“至今奚虏奉遗祠”[25]。“奚”泛指出辽的契丹奚等族,“虏”则为蔑称,这说明是契丹奚等族在敬奉着杨业祠。辽人之中,百姓或官府都有可能修,如果是百姓所修,也一定是得到官府的允许或默许的,换言之,它应是合法的建筑。古北口是燕京至上京必经之地,辽君臣不可能看不到,看到而不拆除,至少说明,它的修建不是不合法的。宋朝使者经过这里,瞻仰祭奠,都有辽臣陪同,倘属非法建筑,他们会上奏辽君的。

为何为杨业修庙?笔者以为当出于一种敬仰无敌将军杨业的心理。契丹尚武,崇敬勇士,即使是非本族人、是敌人、是战俘,都要设法网罗重用。这一点是宋所不及的。这从辽国招纳汉将即可看出。如康默记,本是蓟州衙校,太祖时,攻打蓟州,俘虏了他,见他有才、骁勇,即予重用,成为佐命功臣。[26]赵思温(?~939)“膂力兼人”“以骁勇闻”,任后唐平州刺史兼平营蓟三州都指挥使。神册二年(917)降契丹,即受重用,屡建战功,官至南京留守、卢龙军节度使。[27]王继忠,原为宋的一员勇将,任郓州刺史、殿前都虞候,统和二十一年(1043)屯兵望都,以轻骑袭辽军,被辽所俘,萧太后,“知其贤,授户部使,以康默记族女之”。他在澶渊之盟促成宋辽议和中起了重要作用,曾附表求真宗请召归宋,真宗以誓书中约定,双方各无所求,未同意。即便如此,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将领,辽仍予重用,官至枢密使,[28]而且《辽史》与《宋史》(卷二七八,9472页)均有其传,这是很罕见的现象。

杨业是号称无敌的勇将,朔州之战,萧太后下达军令:要求部下生擒杨业。其目的主要应是慕其无敌之名,想重用他。

为何在古北口而不是别处为杨业修庙?有人推测是因为杨业死在这里,所以建庙。然而,杨业被俘在朔州,不食三日死,其死亡地点应在今大同市至蔚县一带,不可能远达古北口。

在这里修庙决不会无缘无故,它一定与杨业有某种联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们不妨拓宽一下思路,笔者认为,需考虑杨业是身首分离这一事实,他不食三日死后,因时处七月盛夏,如不及时埋葬,会腐烂发臭,辽将会将他就地埋葬,地点与古北口无关。至于首级呢?据《辽史》记载,杨业死后,辽将将他的首级割下来,送到萧太后处(“函其首以献”)。显然,这是辽将为了消除萧太后的疑虑,表明虽然未能生擒,但所擒者确为杨业本人。太后看后下诏传到各部,以鼓舞士气,灭宋之威风,果然,“宋守云、应诸州者闻继业死,皆弃城”[29]。杨业首级传遍诸军后,还应传回萧太后处。此时,萧太后可能在燕京返回上京的途中,而古北口是必经之路,很可能,在到达这里时,刚收到传回的首级,觉得没有必要带回上京,而此人又是一位名将,还是以礼相待为好,于是下令将杨业的首级埋在这里。以后,当地百姓或官府就地修庙,以纪念这位无敌将军。

此情况类似于三国时代的关羽,其身首分葬两处。关羽被东吴杀死后,首级被割下送给曹操,后来葬在洛阳,随后建成关林,以资纪念。尸身被吴帝下令就地以礼埋葬,地点在当阳(今有关陵)。杨业与关羽略有不同的一点是,杨业的尸身是将领们埋的,没有皇帝的命令,只能是草草埋葬,无人知晓,因而没有在尸身埋葬地修庙。

八、南宋时杨家将后裔

关于南宋时杨家将的后裔,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杨嗣舆。

《宋会要辑稿》兵一六之一七(7037页):

“嘉定十四年(1221)正月二十三日,诏杨嗣舆特补武修郎……以四川宣抚安丙言:嗣舆先在北界,伪官至定远大将军、貔虎军统军,元系先朝名(朝)[]杨业之后,虽世受勇间(?),未尝一日忘本朝,思(恩?)欲自拔来归,今乘机会,抛弃家属,拾逆归正。……故有是命。”

按:金确有定远大将军之职,《金史》卷六六、第1560页:“宗秀字实甫……善骑射,与平宗盘、宗隽之乱,授定远大将军。”按:平宗盘、宗隽之乱,时在天眷二年(1139)七月。[30]“亨嗣字继祖……崇庆元年(1212),迁同知顺天军节度使事,是时兵兴征调烦急,亨嗣以辨最迁定远大将军,入为户部员外郎”[31]

又,金末为了应对元兵之进攻,临时拼凑了一些军队,如飞虎军[32]、熊虎军[33],均为金末所建。此貔虎军,亦当为金末所建。

应当看到,“先朝名将杨业之后”,出自位居四川宣抚使高位的安丙的奏章,他所言应属实,否则会犯欺君之罪,因此其说应当是有根据的。杨嗣舆曾任金朝将领,与折家将中有人出任金将相同,并不值得奇怪。是年下距金亡仅13年,他看到金已处颓势,灭亡在即,不忘宋朝,故宁愿放弃金将高位,“抛弃家属,拾逆归正”,类似情况在折氏中尚未见到。此年上距杨业之死已237年。以30年为一代计,当为杨业之八代孙。由于史料缺乏,已无从知其具体传承世系了。

这一条材料证明,杨家将虽然从杨畋开始有向习文转化的事实,但这不意味着杨家将的后代从此都习文了,至少杨嗣舆这一支仍在继续走武将之路。

九、焦赞从富弼镇瓦桥关之说不可靠

余嘉锡《杨家将考信录》提及焦赞,引《元史》卷一五三《焦德裕传》:“远祖赞,从宋丞相富弼镇瓦桥关,遂为雄州人。”

按:《大明一统志》卷二《焦德裕传》云,“父用”。而同书《焦用传》云:“焦用,雄州人。远祖赞,宋时镇瓦桥关。用初仕金为束鹿令,升千户,守雄州北门。元兵至,州人开南门降,用犹力战被获,太祖以其忠壮释之,复其旧官,狥山东,未尝妄杀一人。”[34]则早在金末时,焦用已认为其远祖是焦赞。

《宋会要辑稿》方域二一之二:“景德元年(1004)……十月十七日……时押赐罗支国信使臣焦赞上言……”其时代与杨延昭(9581014)相当。看来,宋初确有焦赞其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否为杨延昭之部属,史料尚乏明证。

从《宋会要辑稿》的记载可知,此人早在景德元年(1004)已为国信使臣,而富弼(10041083)这一年才出生,且从未出镇瓦桥关(或知雄州)。可见说他曾“从宋丞相富弼镇瓦桥关”,纯属后世编造之说,是全然靠不住的。

余嘉锡云:“其从富弼镇瓦桥关,盖庆历四年(1044)八月,弼以枢密副使出为河北宣抚使时事。”[35]按:余氏之推测是不对的。此时知雄州者乃王德基,《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四之四七:“庆历四年九月四日……知雄州兼河北缘边安抚、四方馆使、荣州刺史王德基降西上门使。”王德基任至庆历五年才改知定州,由王仁旭继任,到庆历六年四月丙子,王德基再知雄州[36]。中间没有其他人知雄州的余地。

注释:

[1]《天波杨府散记》,《中州统战》19975期。

[2]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一〇,中华书局,1999年,158页。

[3]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七九《河东节度使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潞国公文公先庙碑》,万有文库本。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九,4071页(下引此书简称《长编》)。

[5]《长编》卷一二〇“仁宗景祐四年(1037)“二月壬子条”载王蒙正有家庙,但此属偶然现象,故后来贵为宰相的文彦博不知有此事,知识渊博的司马光也不知有其事。

[6]李裕民:《宋史新探》,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209212页。

[7]欧阳修:《归田录》卷一,中华书局,1981年,8页。

[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开宝九年十一月庚午条”,中华书局,2004年,384页,此说亦见章如愚:《群书考索续集》卷四四,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明本,1992年。

[9]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三,中华书局,1957年,318页。

[10]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卷五“昭和四三年条”,日本史籍集览本。

[11]《长编》卷二七,610页。

[12]宋·田锡: 《咸平集》卷二四《贺李规奏胜捷表》。

[13]《杨文公谈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132页。

[14]《宋史》卷四一八《文天样传》,12539

[15]有人认为中箭是外伤,不可能影响进食。我请教过外科大夫,严重的外伤会使人不思进食的。

[16]《长编》卷二七“雍熙三年(986)八月条”,623页。

[17]《杨文公谈苑》,132页。

[18]《长编》卷三十“端拱二年正月乙未条”,676页。

[19]《长编》卷一九“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丙申条”,437页。

[20]《长编》》卷一三四“庆历元年十二月甲午条”,3208页。

[21]刘一止:《苕溪集》卷四八《宋故武功大夫贵州刺史永兴军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特赠右武大夫光州防御使累赠太师魏国公杨公墓碑》。

[22]刘一止:《苕溪集》卷四八《宋故敦武郎知麟州建宁寨累赠太师秦国公杨公墓碑》。

[23]刘敞:《公是集》卷二八,丛书集成本。

[24]《全宋诗》册一六、卷八九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0504页;彭汝砺:《鄱阳集》卷四,四库全书本。

[25]《全宋诗》册十、卷五三〇,6414页,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三,中华书局,1988年年底,162页,本系采用清道光本,“奚虏”被篡改为“遗俗”。

[26]《辽史》卷七四《康默记传》,1230页。

[27]《辽史》卷七六《赵思温传》,1250页。

[28]《辽史》卷八一《王继忠传》,1284页。

[29]《辽史》卷一一《圣宗纪》,123页。

[30]《金史》卷四《熙宗纪》,74页。

[31]《金史》卷七五《卢亨嗣传》,1717页。

[32]《金史》卷一七“天兴元年(1232)六月癸丑条”,387页。

[33]《金史》卷一一三《白撤传》,“正大九年(1232)正月甲午条”,2488页。

[34]《大明一统志》卷二,三秦出版社影印明天顺本,1990年,20页。

[35]余嘉锡:《杨家将考信录》,见蔡向升等:《杨家将研究历史卷》,人民出版社,2007年,37页。

[36]《长编》卷一五六、一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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