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学者 杨立
都督张軏(1393-1458)嫉贤妒能,落井下石
张軏是靖难功臣河间王张玉之子、名将英国公张辅之弟。他还有个哥哥叫张輗,“夺门之变”后受封为文安伯;另有个姐姐是明成祖朱棣的昭懿贵妃。张軏出身勋贵,很受英宗器重。据随英宗一同从漠北归来的通事哈铭记载,英宗初从塞外归来时,带回不少蒙古骏马,除送给太后五匹、景帝四匹和东宫太子三匹之外,还特意赠送给一个叫张四的人两匹[i]——此张四[ii]即张軏,可见他和英宗交情非浅。
张軏才能平平,靠父兄的荫庇而位至大将。《双槐岁抄》作者黄瑜对张軏的评价极低,称“一时御虏名将,亨、洪与广为最,孙镗、郭登、卫颖、柳溥次之,张軏、纪广辈龊琐不足算矣!”正统十四年,张軏赴贵州征苗一败涂地,受召还京后,因于谦弹劾其丧师失律而下狱,尽管很快蒙景帝宽宥而获释,但却从此对景帝和于谦深怀怨望,最终走到他们的政治对立面。
杨俊则是边将出身,凭军功由舍人位至右都督。当大部分武官在垂暮之年仍在世官低阶上淹蹇不前时,他却在四十出头的盛年就升任一品高阶。在京营任职前就取得了一份骄人的成绩单:曾在奉命专守马营城时兼任宣府东路和北路总督;在阿剌知院犯边时遭围困,断水三日而城不破;也先犯京师时,坚守居庸关,保障了京师的安全;在野狐岭关智擒叛国贼太监喜宁,间接促成明蒙和谈,最终促使也先无条件放归朱祁镇。在京营任职期间,杨俊受命提督帝国内最精锐的骑兵部队——三千营。景泰三年,于谦改革军政,从京营原有的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中精选壮勇之士组成十团营,他又被委以提督四团营的重任。杨俊的这些军功表现使他无愧于景帝在景泰初年授予他的“忠能”荣誉称号[iii]。然而因于谦的改革触动了一向掌握京营大权的武清侯石亨、都督张軏和太监曹吉祥之流的利益,他们便在暗中结盟,伺机反扑;杨俊则因得到于谦和景帝的重用,掌握着帝国内最精锐的四团营,也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iv]。
张軏和杨俊原本是两个出身、才能和政治立场完全不同的人,性格上又都很强势:他们一个贵显骄纵,仗势恣横;一个年轻气盛,恃才傲物,久而久之便由同僚而生出嫌隙,加上身处政治斗争漩涡之中,遂成为“素不相能”的宿敌。“夺门之变”英宗复辟后,张軏出于私忿,也想借机除掉杨俊,故向英宗屡进谗言。虽然杨俊当时已罢侯家居,没有参与朝中复立东宫或谋立襄王世子的任何政治活动,却仍被投入专门处理朝廷大案要案的锦衣卫北镇抚司诏狱中。负责审理杨俊罪案的官员迎合上意,随意摭拾细故和浮言,即将杨俊处以原本适用于谋逆叛国重罪的凌迟极刑。据《实录》记载,行刑前,英宗朱笔一挥,将凌迟改为斩首。如此事属实,则表明,英宗一边快意恩仇地杀人,一边还假惺惺地意图展示自己的宽大仁慈。但不排除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杨俊当时被杀可能未经任何正当司法程序的审讯[v],史官为了维护英宗的形象,在编写《实录》时顺手添加了这么一笔。
《英宗实录》记载英宗对杨俊案的御批是:“俊情罪深重,论法当凌迟处死,姑斩之;其子珍革爵,发广西边卫充军。”然而,通过笔者在前文中的分析可见,英宗杀杨俊其实并没有特别令人信服的理由,据以给他定罪的两个事由都不足以证明其“情罪深重”,反而暴露了杨俊被杀另有更为深层隐蔽的政治原因。由此可见,《实录》中关于杨俊之死的记载是史官出于徇情避讳而惯用的“曲笔”手法[vi]。历史的真相往往在文字记录之外,治史者切不可被史书记录的表象所蒙蔽。
明人对杨俊之死的态度
对杨俊之死,《双槐岁抄》的作者黄瑜(1426-1497)深表同情,他写道:“向使洪父子无智名勇功,则家至今存也。悲夫!”在他看来,杨洪父子的悲剧命运正是因他们的智名和勇功太盛而遭嫉所致。黄瑜在书中还记录了一个和杨俊之死有关的妓女殉情故事,借妓女高三之口,发出“天乎!忠良死矣,奚以功为?"的质问和叹息。不过,黄瑜将杨俊之死误记成是发生在景泰元年五月的事,而且还与于谦的弹劾有关——黄瑜称于谦指控杨俊在守独石、马营城时令“贼破其城,丧师辱国”,诸如此类,皆与史实不符。
妓女高三的故事在明代流传颇广,这个故事应最早发源于北京,但主要在江南文人的笔下得到辗转记录和不断的加工润色[vii]。高三故事的出现和流传反应了当时一般民众对于杨俊之死的态度。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妓女和嫖客的风流艳遇,而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通过妓女高三在法场上为杨俊鸣冤殉情的举动,反衬出杨俊之死的悲剧性——忠良被屈,英雄蒙难。
除《双槐岁抄》的作者黄瑜之外,嘉靖五年(1526)前问世的《野记》的作者祝允明(1460-1526)也是杨俊的一个同情者,明言杨俊和范广皆死非其罪,是被人构陷而遭冤杀的,不过他把杀害二人的帐悉数记在武清侯石亨头上。
《野记》中也记录了高三法场殉情的故事,特抄录如下:
杨昌平俊、范都督广为石亨所构诛,皆非其罪。二人赴市,英气不挫。杨尤挺劲,至市,但云:“陷驾者谁?今在何?吾提军救驾,今杀之,固宜。”俄有一妇人缟而来,乃娼也,杨故狎之。顾谓曰:“君来何为?”娼曰:“来事公死。”因大呼曰:“天乎!忠良死矣。”观者骇然。杨止之曰:“已矣,无益于我,更累君耳。”娼曰:“我已办矣,公先往,妾随至。”杨挺身呼行刑者曰:“何不快动手。”既丧元,娼恸哭,吮其头血,以针线纫接着于项,顾杨氏家人曰:“收去葬之。”即自取练经于旁。
祝允明所记虽为传说,但对于杨俊在临刑时“英气不挫”、视死如归的描写倒是十分契合其本人性格的。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高三故事的记录者祝允明是“夺门之变”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徐有贞(1407-1472)的嫡亲外孙。徐有贞因拥立英宗复辟有功而受封为武功伯,进入内阁参与机务,然而不久就被石亨和曹吉祥联手排挤出朝,流放云南金齿。石亨倒台后英宗将其特赦,放归故里。徐有贞此后便放浪形骸于山水之间,以诗酒书法自娱度日。祝允明幼时陪伴在外祖父身边,受其熏陶,成年后也成长为一名诗书俱佳的文化大家。

图文徐有贞书法真迹。徐氏书法古雅雄健,和弟子吴宽、外孙祝允明皆为"吴门书派"的中坚。
可以肯定,杨俊被杀徐有贞是知情的。因他和杨俊的从兄杨能交情很深,和杨洪、杨俊父子亦各有一段文字因缘[viii],所以在策动“夺门之变”的诸人中是最不积极主张杀害杨俊的一位。但在当时的情形下,他也不便公开反对,更不会出面求情——徐有贞彼时急于杀于谦、逐陈循,以便己可取而代之,哪里还顾得上对朋友的道义和友情?不过,当他晚年回到苏州、追忆往事时,对自己身历的那个令人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一定少了许多理性的算计而多了几分反思和感悟[ix],或许他对杨俊之死的同情态度影响了年幼的外孙祝允明。同时也不难理解,祝允明何以将杀害杨俊和范广的主谋写成石亨,后者虽是徐有贞策动政变时的同谋,但二人不久便反目成仇,成为在政治上相互倾轧、你死我活的政敌。

于谦墓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台山麓。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钱塘(今杭州)人。明正统十四年(1449)" 土木之变 "后升兵部尚书,拥立景帝,抗击瓦剌南侵,捍卫京师。景泰八年(1457) 英宗复位后被害。明成化二年(1466)平反,明弘治二年(1489),明孝宗表彰其为国效忠的功绩,赐谥"肃愍",并在墓旁建旌功祠,设春秋二祭。
杨俊生前是个极有争议的人物,死后也不例外。生活于嘉靖和万历时期的浙江嘉兴人严从简受前辈文人的误导,对杨俊抱有很深的成见。他在约成书于明神宗万历二年即1574年的《殊域周咨录》一书中写道:
“十四年秋七月,北虏寇独石马营。杨洪之子俊为独石马营守备,惧不敢战,乃弃城而遁。虏遂陷其营。按天顺多事,昌平驰驱,然而土木之变根于此路之不守。由于杨俊之失机,故杨氏有余诛也。”
严从简把杨俊在正统十四年八月“土木之变”后奉郕王密谕从边地撤回,驰援京师,后奉命驻守居庸关的军事行动,解释为临敌“惧不敢战”乃弃城逃跑的可耻行为;他还因果倒置,把独石、马营一路的撤守,说成是导致“土木之变”发生及英宗陷驾虏廷的根本原因,并据此痛斥杨俊贻误战机,死有余辜!严从简的评论基于其对相关史实的无知和误读[x],对“死非其罪”的杨俊很不公平。
结语
纵观杨俊的军旅生涯,他的悲剧命运并非是由任何一个军事失误所造成的。杨俊过往的军功纪录足以证明,他的军事才能是无可置疑的。已知他的每一次牢狱之灾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由紧张的人际关系或政治原因所致,如打死都指挥陶忠,杖责都指挥姚贵,两次被家奴首告,与同僚张軏不和,直至最后为英宗所杀,等等。和身边的同事相比,他年少功高,又身处要津,本来就树大招风,很容易遭人妒忌,但因自己秉性太刚,宁折不弯,得罪了不少人——《实录》称其为人“负气”,即指他性格中有恃才傲物、不肯屈居人下的一面。于是在景泰朝便屡遭打击陷害,一步步失去爵位和军职。然而杨俊、范广被削夺兵权的结果是使石亨、张軏等军头坐大,有了日后发动政变的资本。英宗复辟后二人双双被害,足见他们个人的生死祸福和景帝朝的存亡安危休戚相关。就杨俊而言,他的悲剧命运虽有性格的原因,但从根本上而言,是由时代政治造成的。在“夺门之变”后,英宗、张軏和石亨等人各有要杀死杨俊的理由,但英宗朱祁镇渴望复仇的阴暗心理,欲借杀人立威并使自己的篡位行为合法化的政治动机才是他和许多受害者无辜蒙难的主因。故可以说,加在杨俊头上的“对英宗不忠”,和加在于谦、王文头上的“谋逆罪”及加在范广头上的“党附于谦”罪一样,都是莫须有的罪名,掩盖的是皇权政治场域中权力斗争的血腥和残忍。(续完)
[i]明杨铭撰《正统临戎录》中记:“奉圣旨:‘哈铭,选达子的数内好的头样五匹马编成天字号,进与娘娘;选四匹马编成地字号,与景泰皇帝;选三匹与东宫。’选毕,奉圣旨:‘哈铭,你来,我有一件事和你计较。今张四征南回来在家,我赏匹马与他中不中?’铭回奏:‘爷爷好一发赏与他一对。’奉圣旨:‘谁带去与他?’铭回奏:‘今有原跟他的头目米六,见做使臣来这里,就着他带去,到家与他。’奉圣旨:‘是,就选青白马二匹与米六带去。’”
[ii]史料中张四被讹为张赐,如“于公在本兵,尝倚任范广。张赐[即軏也]故怨广,及于公死,并诬杀之。亡何,赐出,忽途中自揖,左右惊问故,曰:"范广也。"归,发病死。(《明语林》卷十四,仇隙)。再如“尹旻,历城人,天顺初为刑科给事中。徐有贞与石亨等嗾言官劾王文、于谦谋不轨,英庙下廷臣鞫问,文力辩不承。都御史萧维祯曰:‘此圣意也,不难以免。’太平侯张赐瞑目徐语:‘此其自犯,云何圣意?’刑部侍郎鄮清从旁欲有所左右,赐怒斥之,旻直起拳踢二人曰:‘奸臣也,正好殴杀!’明日遂得升为通政司参议。”(明何乔远《名山藏》卷十七,典谟记十七,宪宗纯皇帝三)王世贞则明言:“宪章录言,封都督张軏为太平侯,輗为文安侯,軏仍改名赐,误也。軏为河间王第四子,英宗每呼之为张四,而野史讹为张赐。考国史家乘俱无改名之说,輗封文安伯,非侯也。”(《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五,史乗考误六)
[iii]都督佥事杨俊以擒喜宁功,景泰中进左都督,特赐号曰“忠能”。(明王世贞撰《皇明异典述》卷六,赐号旌奖)
[iv]《明史·范广传》记:“广性刚果。每临阵,身先士卒,未尝败衄。一时诸将尽出其下,最为于谦所信任,以故为侪辈所忌。”和范广一样,杨俊也是因“为侪辈所忌”而遭排挤和打击的。
[v]《双槐岁抄》云:“宋人所谓‘手滑’,其杨俊之诛乎?”
[vi]唐刘知几撰《史通·曲笔》中记:“将作者曲笔阿时,独成光武之美;谀言媚主,用雪伯升之怨也。”史官为了隐晦帝王的丑事,常有不据事直书、故意掩盖事实真相之举。
[vii]记录妓女高三为昌平侯杨俊法场殉情故事的明人笔记野史,除本文提到的黄瑜(1426-1497)《双槐岁抄》、祝允明(1460-1526)《野记》之外,尚有:沈周(1427-1509)《客座新闻》、王锜(1432-1499)《寓圃杂记》、郎瑛(1487-1566)《七修类稿》及《七修续稿》、王世贞(1526-1590)《弇山堂别集》、冯梦龙(1574-1646)《情史》及《奇女子传》、郑元勋(1598-1645)《媚幽阁文娱》。清代于敏中、英廉等著《钦定日下旧闻考》里也据《寓圃杂记》补记了这个故事。成书于明万历八年(1580)、作者为杭州人孙高亮的明代白话长篇历史传记小说《于少保萃忠全传》亦将这一故事情节写入书中,不过改写成一个无名妓女为都督范广法场殉情。
[viii]徐有贞在正统年间曾为杨能写过《送杨能文敬游钱唐诗并序》一文并诗,为杨洪写过《贺杨都督进秩序》一文,为杨俊写过《赠府军卫镇抚杨侯序》一文,皆收录于《武功集》中。据此知,他和杨氏一门颇为交好。
[ix]据说“夺门之变”前,徐有贞曾“自焚香祝天,与家人诀曰:‘事成,社稷之福;不成,家族之祸矣。归,即人;不归,即鬼。’”(明宋端仪撰《立斋闲录》卷四)可见他对参与”夺门之变”的巨大政治风险是有清醒认识的,但对名利的贪欲使他不惜铤而走险。
[x]有关杨俊在“土木之变”后奉郕王朱祁钰密谕内撤、驰援京师的史实考证,请参阅笔者撰《被玷污的“名将之花”——1449年杨俊守卫居庸关》一文(连载于《杨家将研究)2021年第四期和2022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