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大力弘扬杨家将忠勇爱国精神,建设杨家将故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神木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筹资,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资金筹集管理政策,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进行筹资和使用。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为大力弘扬杨家将忠勇爱国精神,建设杨家将故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神木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筹资,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资金筹集管理政策,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进行筹资和使用。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以神木市内各类企业为主体(含中省市属国企和民营企业),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
(三)自觉自愿,合理筹集。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鼓励动员。
(四)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筹集到的资金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定期公布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来源由市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组成
(二)资金使用范围。所筹集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杨家城保护建设。
(三)资金使用原则。坚持合法、安全、透明的原则,每项资金使用均由指挥部报请杨家城保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成立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运行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由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相关负责人及捐资数额较大的企业或个人组成,具体对资金的筹集、使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指导。
三、激励政策
凡个人捐款5万元以上或企业捐款50万元以上的,市委、市政府授予“神木市杨家城保护建设突出贡献奖”;凡个人捐款10万元以上或企业捐款100万元以上的,均编入相关志书。
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捐款企业和个人享受税前列支优惠政策。
四、组织机构
杨家城保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保护建设资金的筹集、政策制定及使用管理等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树武为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工作总负责。领导小组分行业领域成立五个资金筹集工作小组。抽调相关部门、单位10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筹资组织和协调指导。
第一小组具体负责煤炭行业的资金筹集工作,组长为市政府副市长孟向平,副组长为市能源局局长王晓君;第二小组具体负责兰炭、化工、载能等行业的资金筹集工作,组长为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鲍二伟,副组长为市工贸局局长薛志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凤岗、市兰炭产业办主任贾建军;第三小组具体负责企事业单位、金融、建筑以及其他行业的资金筹集工作,组长为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韩虎忠,副组长为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林虎、市住建局局长朱序华、市金融办副主任张健;第四小组具体负责杨氏家族的资金筹集工作,组长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江,副组长为杨国炜、杨荣、杨清和;第五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相关事宜,组长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雷晴初,副组长为市政府副市长苏晓洁。各园区主任、各镇街书记、镇长(主任)为各小组在本辖区内开展工作的副组长。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资金筹集小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杨家城保护建设对神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根据本方案,实行日调度、周汇报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杨家城保护建设出力。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回报社会,自觉履行社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强化协作,注重方法。要全市上下一盘棋,特别是能源、工贸、住建等相关部门和各矿区镇街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工作。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密切配合,积极为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工作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和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與论宣传主阵地作用,深入做好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的宣传动员工作,第五小组要提前谋划、筹备好相关筹资活动和晚会,要重点宣传杨家城保护建设工作对带动神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神木转型升级、凝聚神木人心的重要作用,宣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回报社会的奉献精神,宣传各项激励优惠政策,为杨家城保护建设资金筹集营造良好的與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中共神木市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印发